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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8090-626石油化工產品采樣管理要求
時間 : 2022-07-14 15:20 瀏覽量 : 162
石油化工產品采樣管理要求
采集油罐、槽車和油船等樣品時,應明確告知容器內的介質情況。在槽車和油船采樣時,應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。禁止使用能夠產生靜電或產生火花的采樣器,應使用防靜電的采樣繩,采樣人員在消除靜電后進行采樣;上罐采樣時要手扶欄桿,并遵守相關安全規定。對硫化氫含量超標的介質,一般不允許罐上采樣。輕質油品罐在進油、出油、調合時禁止上罐采樣,待罐內靜止到規定時間后,方可采樣作業。
槽車(船)和罐車采樣時至少2人到現場,1人采樣,1人監護。
應積極安裝罐下采樣器,制定相應的采樣操作規程,定期比對罐上與罐下樣品的密度分析數據,確保罐下取樣器處于受控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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